立法的价值在实施,改革的深意在破题。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施行首日,浙江各地陆续启用企业“烦恼指数”监测系统、企业气象服务平台等数字利器——这些细节昭示着,民营经济大省正以“解题者”姿态,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发展动能。
解题者的首要使命是不断创新和持续探索。当大多数省份还在消化法律文本时,浙江早在五年前就构建了“民营经济法治生态圈”:从全国首创的“数据得地”破解土地要素错配,到“两个一致”贷款政策熨平融资温差,这些写入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》的制度创新,与今日国家立法形成奇妙的时空呼应。当中央立法确立原则框架,先行者沉淀的“改革元件”恰能为全国提供即插即用的解决方案。
解题者的进阶任务是打造政策和法制“工具箱”。在杭州余杭区,企业可以享受区里“高质量发展68条”的政策红利,政府“送政策、送服务、送要素”,支持企业降本增效、开拓市场。在温州,当地司法局出台法治护航民营经济“十大”举措,提升监督力度,坚持涉企执法“无事不扰”。这些“工具”不仅为企业赋能,更构建了“立法-政策-工具”的三级传导机制,让纸面权利变成可感知的营商环境。
解题者的终极追求是重塑政商关系范式。从“最多跑一次”到“大综合一体化”执法改革,浙江始终在回答一个根本命题:法治政府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如何同频共振?当涉企政策制定必须经过“公平竞争审查”,当行政执法全面推行“综合查一次”,这些制度设计实则在重构权力运行逻辑——政府不仅是管理者,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建者。
站在民营经济贡献全省67%GDP的新起点,浙江的解题实践揭示着更深层的改革逻辑:促进法的实施不仅仅在对照落实,更重要的是在激活制度创新的化学反应。当其他地方还在研究如何“落实法律”时,浙江已开始探索如何“超越文本”——这或许正是“促进法”题中应有之义。从先行探路到系统破题,民营经济“金名片”的成色,正系于这种永不停歇的解题自觉。